智利:税收收入构成
智利《信使报》3月31日报道,根据智利国家税务局(SII)统计,2012年智利全部税收收入412.63亿美元。
其中,所得税172.63亿美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41.8%,增值税188.93亿美元,占45.8%。其它税收收入还包括:含酒饮料税收入1.89亿美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0.5%;酒税收入2.51亿美元,占0.6%;烟税14.21亿美元,占3.4%;燃料税20.09亿美元,占4.9%;司法程序税5.79亿美元,占1.4%,外贸税收5.62亿美元,占1.4%;遗产和赠送税1.21亿美元,占0.3%,博彩业税收1.73亿美元,占0.4%。
智利所得税纳税人中,78.67%免征所得税,交纳5%所得税占全部纳税人的13.9%,交纳10%的所得税税占全部纳税人的3.9%,交纳15%所得税占1.6%,25%占0.8%,32%占0.6%,37%和40%分别占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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