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级考点汇编——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及亏损弥补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点汇编
《经济法》---企业所得税
【大纲内容】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般规定
1.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2. 企业纳税年度亏损弥补
【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方法 |
计算公式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
直接计算法 |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
间接计算法 |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
【习题演练】:
例:下表为经税务机关审定的某国有企业8年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假设该企业一直执行5年亏损弥补规定,则该企业8年间须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多少?
单位:万元
年度 |
2002 |
2003 |
2004 |
2005 |
2006 |
2007 |
2008 |
2009 |
应纳税所得额情况 |
-100 |
20 |
-40 |
20 |
20 |
30 |
-20 |
95 |
『答案解析』
2003~2007年,所得弥补2002年亏损,未弥补完但已到5年抵亏期满;2008年亏损,不纳税;
2009年所得弥补2004年和2008年亏损后还有余额35万元,要计算纳税,应纳税额=35×25%=8.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