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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延禧攻略,个人出租房屋涉税攻略了解一下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8/08/15 17:48:40 字体:

  在荧屏中,最近最火的无疑就是《延禧攻略》,不知道大家有木有在追。即使没看,朋友圈也会被刷屏:例如重新定义宫斗剧、女主是莲花界的“泥石流”……不过剧中的宫斗最初也只是为了争夺皇上的宠爱,而本期小编是要和大家聊聊现实中,个人出租房屋要掌握的“涉税攻略”,其实就像电视剧中皇上对待妃子们一样,须“雨露均沾”,一个都不能少!

  如果你作为个人想要出租房屋,涉及哪些税种?税款又如何缴纳?小编为各位小主捋一下,也许不够充分或者各地有不一样的规定,欢迎大家来补充!

  1.增值税

  个人出租住房时,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个人出租非住房时,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6号第四条):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2.个人所得税

  按租金收入应税所得(4000元以下减800元,4000元以上减20%,再减租赁资产每次不超过800元修缮费用及租赁相关的税费)的20%交个人所得税。

  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房产税

  个人出租房屋(非住房),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出租住房的,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4.印花税

  个人出租住房,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属于住房的,按规定缴纳。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附加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不动产所在地不同,按照不同税率缴纳。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修订)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同时缴纳。”

  7.附加税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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