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例讲解:小型微利企业如何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6号)
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
解析:2023年1季度,A企业“从业人数”的季度平均值为160人,“资产总额”的季度平均值为3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90万元。符合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的判断标准: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资产总额季度平均值不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数季度平均值不超过300人、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可以享受优惠政策。A企业1季度的应纳税额为:190×25%×20%=9.5(万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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