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间开发票才是正确的?
发
票
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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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财税会员咨询:关于开具发票的时间,如何把握才是正确的?比如:收了货款没有发货是否可以开发票?签了合同没有收款也没有发货,是否可以开发票?
对于会员的这个问题,我们先看看官方文件是怎么说的。
2023年7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说:“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
2024年1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6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收细则》说:“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2017年11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说:“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国税发〔2006〕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上述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四个文件都说了发票的开具,但是什么时间开发票才是正确的?感觉是说了,又好像是没有说。最具争议的是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说的“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确认营业收入按什么标准判断?按收入准则还是按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我们再看一下会员咨询的两个具体问题。
1、收了货款没有发货是否可以开发票?
可以,虽然有规定说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是增值税暂行条例也说了先开具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所以收了货款没有发货也可以开发票,只要按规定申报增值税就行了。
但是需要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的税务风险。2、签了合同没有收款也没有发货,是否可以开发票?
可以,“先卖后买”也是合法的。税务总局在2014年说过,纳税人对外开具的销售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应当拥有货物的所有权,包括以直接购买方式取得货物的所有权,也包括“先卖后买”方式取得货物的所有权。所谓“先卖后买”,是指纳税人将货物销售给下家在前,从上家购买货物在后。
通过了解上述文件的规定和对两个问题的分析,什么时间开发票才是正确的?您有答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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