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常见财税问题
2023年度年审和汇算清缴基本都结束了,会员中常常提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相关问题,现在我们来看看大家的具体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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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2023年汇算清缴后,发现要退(补)税,是否要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小企业会计准则》 | 《企业会计准则》 |
第八十八条规定:“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 1.会计政策变更:通常追溯调整法;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会计估计变更:未来适用法。 3.前期差错更正:通常追溯调整法;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未来适用法;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应视同当期差错进行修正。 |
由上表可见,执行不同的准则,处理是不一样的。2023年汇算清缴后,发现要退(补)税,属于前期差错更正,如果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直接计入2024年的“所得税费用”;如果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通常追溯调整,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对于不重要的金额可以视同当期差错进行修正,即计入2024年的“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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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2024年发现2023年的一笔管理费用没有入账,是否要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这个问题的处理思路同上一个问题,如果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直接计入2024年的“管理费用”;如果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通常追溯调整,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对于不重要的金额可以视同当期差错进行修正,即计入2024年的“管理费用”。
具体案例分录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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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2024年发现2023年的一笔费用没有入账,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导致报表不平怎么办?
按照上图追溯调整法的分录处理以后,通常财务系统中导出的2023年度报表不受该笔分录的影响,而2024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的(期末-期初)并不等于本期的“净利润”,而是等于(本期“净利润”-7.5万元)。
此时,我们先要调整2023年度报表,将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账款”期末数增加10万,“应交税费”期末数减少2.5万,“未分配利润”期末数减少6.75万(7.5-0.75)“盈余公积”期末数减少0.75万(7.5*10%);利润表中“管理费用”本期数增加10万、“所得税费用”本期数减少2.5万,调整后2023年会计报表仍然是平衡的。
然后调整2024年度报表,将“应付账款”期初数增加10万,“应交税费”期初数减少2.5万,“未分配利润”期初数减少6.75万,“盈余公积”期初数减少0.75万,调整后2024年报表仍然是平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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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4:2024年发现2023年的一笔费用没有入账,企业所得税怎么办?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据上述规定,该笔费用应该在2023年税前扣除。以不同会计处理为背景,建议企业所得税处理如下图: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税务网校原创内容,作者:刘老师(正保会计网校答疑专家),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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