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税务网校

企业财税会员更多服务>>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税务网校 > 纳税辅导 > 其他税种 > 正文

申报系统默认为小微企业,如何修改

2015-01-20 09:26 来源:厦门地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我司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但应纳税额低于10万,总利润低于30万,在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时,申报系统一直默认为小微企业,减免税额栏默认为5%的减免,无法进行人工修改,我们该怎么申报呢?

  答:季度申报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在预缴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待年度汇算清缴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wcr
相关资讯:
办税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