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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签订合同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

2015-04-03 15:56 来源:天津和平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企业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签订合同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么?

  答:需要。企业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应当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见附件1),并附送非居民的税务登记证、合同、税务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非居民对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等资料。

  文件依据:《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9年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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