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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车辆可退还已缴的车购税

2015-09-22 10:29 来源:南京日报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某市民问:我去年9月买了一款自动挡轿车,并按规定缴纳了车辆购置税。上个月因汽车质量出现问题,我将汽车退还给经销商,并拿到了退车证明。请问能申请退还已缴的车购税吗?

答: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第十五条的规定,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分别情况提供资料:1.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2.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注销车辆号牌证明。无论哪种情形,如果纳税人无法取得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就不能退还已缴的车购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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