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开创了哪些新局面
内容摘要:回望过去四年,“营改增”绝不仅限于税制调整,一些具有这个时代改革特征的经验,值得细细梳理。
作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的成功推进,意义非凡。计划之初的优化税制结构、降低产业税负等主要目标,虽历经一些周折,但既定进度悉数完成。这得益于转型过程中,始终坚持由易到难、由点及面、由浅入深的行动策略。如今,一个具有全方位改革特征、兼顾各方实际利益、考虑经济社会可承受能力的税制转型,已稳步跨入收官阶段。回望过去四年,“营改增”绝不仅限于税制调整,一些具有这个时代改革特征的经验,值得细细梳理。
我们给占税收收入比重第一位和第三位的税种“做了手术”。在有可比意义的统计口径下,2002年至今的13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依次位列我国税收收入比重的前三位,且排序从未变动。其中,增值税是中央财政的第一大税种,营业税是地方财政的第一大税种。纵然我们有千万个诸如深化税制改革、避免重复征税等掷地有声的理由,但在这个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的国度,“动刀”政府主要税种,难度及风险可想而知。正因如此,从上海试点,到北京等10省市跟进,再到全国推广试行,地域上的铺开花了近两年。彼此之间的“干中学”,成为这项改革留下的经验之一。
第一次、正式地将“减税”而非“增支”,作为宏观调控的工具。自改革伊始,“营改增”便烙上了宏观调控的印记。做实减税降负、促进转型升级,是“营改增”的主要调控思路。与之对应,1998年和2008年,两次宏观调控的主线却都是大规模的直接公共投资。可以说,我们这次是在动用一种以往未曾触及、也不太熟悉的方式,间接调控经济运行。进一步看,减税规模大小,成为过去几年评估“营改增”成效是否显著的关键。因为这是真金白银。而事实上更为重要的是,当中国特色大财政模式步入精细化调控阶段之后,有效率地激活经济已不再是“大水漫灌”——在哪些方面减税、减税多少、如何找准减税时机,方才是本次改革提供的最新经验。
企业和行业的反馈,很大程度决定了“营改增”的推进节奏及力度。在一个中央制国家里,全国性税制调整的难度不在于如何推广到各地,而在于如何纵向地深入到所涉企业和行业。“营改增”显然符合这一当初预判。从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起步,到后来的邮政服务业、电信业、建筑业,以及即将展开的金融业。每一步改革,都经过了充分征询利益相关方意见,测算税负变动规模,乃至博弈税率标准。看得出,此项兼顾满足公共财政支出需要和减轻企业、行业负担的改革,旨在实现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宏观福利优化。这与新建或废除一个税种相比,难度完全不在一个量级。经历了大范围科学研讨、多方广泛协调以及追踪式公开报道的“营改增”,体现出不同以往的开放与包容。
以主要税种改革,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与政府间财税关系调整。增值税的先进性,业已得到世界公认。问题是,如不能完善增值税链条,其税收中性特征将大大折扣,甚至会误导产业发展。步入中低速增长期的中国经济,正面临再造经济增长新引擎的艰巨任务。为集成智力创新的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打造适合其发展的税制环境,十分迫切。放置在此高度的“营改增”,直指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总目标。此外,政府间财税关系调整,一直困扰着新一轮财税改革。“营改增”将原属地方的营业税,变成了新的增值税。中央与地方税权调整很可能将借此启动。特别是在新预算法颁布实施之后,没有了主体税种营业税的地方税体系该走向何方,值得关注。或许,这一领域的改革大幕才刚刚被“营改增”掀开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