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税务网校

企业财税会员更多服务>>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税务网校 > 纳税辅导 > 企业所得税 > 正文

企业为员工支付的补充保险能否税前扣除?

2015-11-26 10: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为企业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补充医疗保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x
办税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