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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受赠等方式取得的自用车辆,购置税啥时候缴

2015-12-02 08:5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应在什么时候纳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的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一次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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