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产业已经成为北京仅次于金融业的第二大支柱产业,文化中心更是北京“四个中心”城市功能定位之一。但经北京商报记者深入了解发现,因为没有厂房设备且商品五花八门,北京的文创企业至今仍然无法享受到出口退税的优惠。面对出口退税这笔不小的“福利”空白,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文化界代表们又有什么话要说?
地位尴尬 优惠流失
对于文化创意产业来说,“创意”是企业的核心。实际上,自主研发创意产品并推向市场的企业,是文化创意产业中典型的经营业态。“形成设计图稿,委托第三方工厂进行生产加工,用文化价值和创意设计带来产品的高附加值,是文创企业区别于传统制造业的重要标志。”市人大代表、北京华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绍枢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简单来说,文创企业更多地负责设计环节,而不涉及产品制造。
但文创企业目前面临的一大困境却是无法享受出口退税。出口退税就是指产品能够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这有利于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对企业来说是笔不小的“福利”。
据悉,目前税务部门只能从“生产型企业”和“商贸型企业”来进行认定企业是否具备出口退税资格,目前的状况是,文创企业并不属于上述两种企业中的任何一种。“生产制造企业要求企业必须有自己的工厂,要实地勘查厂房设备,而商贸企业则要求买卖进出的是同样的商品,文创产品同样不符合这一标准”,市人大代表、北京中和珍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邱淦清坦言。
面对尴尬的企业定位,陈绍枢总结道,“要求一个文化创意企业,尤其在北京的文创企业一定要有自己的工厂,有厂房和设备,这实在是很落后的一种思维模式,和现代企业发展趋势相背离”。
潜力巨大 问题不小
文化创意产业的潜能到底有多大?以北京为例,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在“十二五”期间取得巨大进展。从总量规模来看,2014年北京文化(000802,股吧)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2826.3亿元,占地区经济比重达到13.2%,是首都经济中仅次于金融业的第二大支柱产业。目前,北京更是聚集了超过30家的市级文化产业聚集区。
而从全国来看,仅2015年上半年,文化产业市场投融资及并购事件共83起,涉及金额约244.24亿元。中国文化企业更是在去年频频布局海外,复星收购太阳马戏团;万达收购世界铁人公司并控股澳大利亚第二大电影院线运营等等都在证明着中国文化产业的活力和前景。
尽管发展态势迅猛,但徘徊在两种企业类型之间的文创企业仍然急需一个正当的“名分”来为自己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市人大代表、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原党组书记陈启刚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文创企业无法享受出口退税明显增加了文创企业出口的运营复杂度,加大了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的成本,影响了创意产品和文创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性。
“另外,由于享受不到出口退税的优惠,国内文创企业不得不委托境外公司或工厂采用变通的方式处理,低效不说,还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陈启刚表示。陈绍枢则坦言,“更为重要的还是北京文创企业的出口额无法体现在北京身上,企业也无法享受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文化产业出口鼓励政策。”
明确定位 政策推动
在几位代表看来,文化中心作为北京市“四个中心”城市功能定位之一,北京应该率先提出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改革领先思路,破解文化创意产业出口退税的困境。
给北京市的文创企业一个适当的企业定位是几位代表的共同建议。邱淦清表示,开发创意商品的文创企业应区别于传统制造业和商贸企业。“文创企业出口的产品是否是自主研发、设计和知识产权,是否有高附加值利润等都可以成为区别的关键因素。”邱淦清说。
另外,在邱淦清看来,北京对于文创企业出口应该有一个政策的更新周期。在现行政策体系下,北京市应出台区域性或行业性政策,将开发创意产品出口的文创企业认定为生产型出口企业,能顺利合规地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陈绍枢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北京应考虑出台鼓励文化企业的出口政策,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交易平台建设,完善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而在国家大政方针基础上,也应该有针对性地形成一些符合北京地域特色的政策。
陈绍枢表示,北京应大力促进文创企业与京外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将文化元素融入制造业研发、设计等价值链高端环节,“实现"北京制造"向"北京创造"的转变,让没有工厂的北京文创企业在中国制造业发展中发出主流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