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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跨期业务如何处理?

2016-06-13 09:4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明确,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国家税务总局提示,理解本条规定,还应注意跨期业务的处理规定哦!戳图看权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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