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税务网校

企业财税会员更多服务>>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税务网校 > 纳税辅导 > 增值税 > 正文

个人从事外汇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2016-11-23 14:51 来源:广东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题】

个人从事外汇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税?

【答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规定,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因此,个人从事外汇转让取得的收入,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x
办税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