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企业性单位出租住房可否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营改增政策执行口径第四辑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非企业性单位发生出租住房业务,向辖区办税服务厅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可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营改增政策执行口径第四辑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非企业性单位发生出租住房业务,向辖区办税服务厅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可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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