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施工合同印花税缴纳地点相关问题(大连)
【问题】
建筑安装企业异地施工,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印花税应该在什么地点缴纳?
【答复】
财行便函〔2009〕11号文件已明确规定,建筑合同如果在注册地已经缴纳印花税,可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完税凭证,不需要重复缴纳印花税。
1、对于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建安企业,在大连市范围内发生跨区提供建安劳务时,所发生的一切印花税均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劳务发生地的税务机关不得征收;
2、 对于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建安企业,在大连市以外提供建安劳务时,由劳务发生地的税务机关对相关应税合同征收了印花税,纳税人应主动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出示印花税完税证明,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对已完税的应税合同不得再重复征收印花税;
3、对于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建安企业,在大连市内提供建安劳务时,劳务发生地的税务机关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征收其相关应税合同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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