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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办公用品开具发票项目是否可以填写“办公用品”

2017-07-21 10:00 来源:北京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第二条规定,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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