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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要认证吗

2018-03-22 13:32 来源:北京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题】

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要认证吗?

【答复】

根据规定,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认证。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设备,根据政策可以全额抵减应纳税额,因此也不需要进行认证。

同时,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用于免税事项、简易征收事项和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事项的进项,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具体有关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可参考财税〔2016〕36 号文附件一第二十七条。因此,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证后如果已经抵扣,需作进项税额转出操作。另外,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由于不动产使用寿命较长,纳税人在使用过程中,购买初期可能用于非应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而以后有可能转为用于应税项目。根据最新税法规定,在转为应税项目时,不动产可计算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而计算抵扣的基础,是购买不动产时已经认证了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进项转出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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