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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度汇算清缴起,发生的以前年度涉税事项调整如何申报

2018-03-22 13:44 来源:江苏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题】

自2017年度汇算清缴起,发生的以前年度涉税事项调整如何申报?

【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规定,《公告》适用于纳税人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不追溯调整。纳税人调整以前年度涉税事项的,应按相应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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