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业预付卡要进行这些财税处理
最近几年来,商业预付卡由于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和小额支付服务市场创新的客观需要,发展迅速。商业预付卡按发卡人不同可划分为两类:
一类是专营发卡机构发行,可跨区域、跨行业、跨法人单位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
另一类是商业企业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服务的单用途预付卡。
下面,正保会计网校答疑专家老顾跟大家聊一聊企业购买预付卡的会计和税务处理问题。
一、企业购买预付卡时
不管企业购买的是单用途预付卡还是多用途预付卡,在购买环节暂时未实现实际消费,售(发)卡方取得购卡(充值)方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规定,给购卡企业开具的是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购卡企业的会计处理,参考如下:
借:预付账款-预付卡充值
贷:银行存款
二、企业使用预付卡时
一般来说,企业购买预付卡后,主要有以下四种使用方式:
1、将预付卡赠送客户用于维护客户关系
会计处理参考如下: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充值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以及相关的赠送明细,按照业务招待费规定进行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方面:如果受赠人是个人的话,企业还应该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购卡作为促销方式赠送给购物(货)客户
企业购买预付卡,在销售货物开展促销活动时,将其以买货赠卡的形式赠送给客户,比如购物达到一定的金额即可赠送一定额度的预付卡。
会计处理参考如下:
借:销售费用-促销推广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充值
企业所得税方面: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以及相关的赠送明细作为销售费用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方面,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购卡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
企业购买预付卡将其作为节日福利等发放给员工,这属于非货币性福利的性质支出。
会计处理参考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 -职工福利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充值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借:管理(销售)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职工福利费
企业所得税方面: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以及相关的发放清单,按照职工福利费规定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方面:这种非货币性福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4、购卡自行消费
有的时候企业为了方便业务管理减少付现成本,购买预付卡自己使用,这应根据其实际用途按照管理费用、生产成本核算。
会计处理参考如下:
借:管理费用或者生产成本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充值
企业所得税方面:此种情况不能在购卡环节凭借发票计入费用扣除,而应在实际消费环节凭借相关购物清单进行税前扣除。
此外,老顾还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预付卡税收管理的要求(详见国税函[2011]413号)和相关规定:
1、坚决依法查处商业预付卡购卡单位在税前扣除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等行为,加强税前扣除凭证的审核和管理,虚假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对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不管是否开具发票,均不得予以税前扣除。
2、加强商业预付卡购卡单位所得税的纳税评估工作,通过纳税评估,审核企业税前扣除的费用是否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发现费用扣除数额异常的,要通过约谈等方式予以核实。
3、强化对商业预付卡发购卡企业的税收稽查,加强对商业预付卡发卡单位和购卡单位的税务检查,将商业预付卡发卡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开具假发票或虚假发票的行为、购卡单位税前扣除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和使用虚假发票的行为列入重点检查项目,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
一定要注意防范潜在的风险,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因为商业预付卡管理要求是这样的:目前实行购卡实名登记制度,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同时,实施商业预付卡非现金购卡制度,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
|作者:老顾(正保会计网校答疑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