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罐头销售给超市应该开13%还是17%发票
问:企业是一个蛋品生产企业,请问将蛋罐头销售给超市,应该开具13%还是17%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一条规定,下列货物继续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一)农产品。
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
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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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第二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蛋类产品。是指各种禽类动物和爬行类动物的卵,包括鲜蛋、冷藏蛋。
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蛋类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因此,按13%税率征收范围的为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不包括各种蛋类的罐头,其税率应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