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场的猪圈是否要计算征收房产税
问:屠宰场收回生猪待宰时圈养用的猪圈,有柱子有顶棚,但只有半人高,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1987〕3号)中对于“房屋”的解释:“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因此,经主管税务机关实际认定,如屠宰场的猪圈具备房屋特征,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