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开具给个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
答:政策规定不可以开具给个人,但未规定不得开具给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4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开具的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及安全管理要求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根据以上文件规定,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不可以开具给个人,但可以开具给小规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