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统筹金能否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问:个人缴纳的大病统筹金能否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作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00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大病医疗统筹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例举的基本保险类,因此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允许作税前扣除。
问:个人缴纳的大病统筹金能否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作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00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大病医疗统筹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例举的基本保险类,因此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允许作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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