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税务网校

企业财税会员更多服务>>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税务网校 > 纳税辅导 > 其他税种 > 正文

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自用房产是否征收房产税

2014-10-09 15:30 来源:江苏地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关于于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86]财税地字第008号)的规定,关于“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虽然有一定的收入,但收入不够本身经费开支的部分,还要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补助。

  因此,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其本身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hwk
办税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