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奖金、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汇总!
Q1
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同一个月内分两笔发放,是否能在次月合并按照单独计税方式申报个人所得税?
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按月计算,于次月15日内预扣预缴税款。因此,对同一个月内分两笔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在次月合并、按照单独计税方式申报个人所得税。
Q2
残疾人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应如何办理?
答: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办理,点击右下角个人中心—个人信息—可享税收优惠—添加—税收优惠类型,选择残疾,填写残疾证号,上传证件照片,保存提交即可。
Q3
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按月代扣代缴的时候两个扣缴义务人都按照5000减除费用代扣代缴吗?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因此,如果纳税人存在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且都按照5000减除费用代扣代缴,在年度汇算时可能需要补税。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建议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确认后,选择在一处扣除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
Q4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是否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规定:“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Q5
合租住房可以分别享受扣除政策吗?
答: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非夫妻关系),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Q6
个人没有及时在个税年度汇算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6月30日之后能否更正申报享受退税?
答: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纳税人可以在6月30日之后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并办理更正申报享受退税。
来源:北京朝阳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