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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残疾人就业可享增值税优惠,千万别错过!

2016-06-17 08:5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文明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安置残疾人可享增值税限额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又进一步明确了纳税人享受优惠的管理规定,并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优惠政策具体如何享受?一张图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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