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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业已有的税收优惠政策

2014-11-28 09:55 来源:新华网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1、企业团体补充养老保险费最高可按工资总额的5%给予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工资4%额度内延税;年金投资收益延税。

3、对保险公司开展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免征营业税。

4、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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