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可扣除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类型汇总
为引导企业加大固定资投资力度,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国家在不断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2019年所得税汇算时,税收认可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类型有哪些?
一、重点行业加速折旧
重点行业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加速折旧,加速折旧的办法有缩短折旧年限、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折旧;
其中,重点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新购置的生产经营与研发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价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税税扣除;
重点行业参考财税【2014】75号、财税【2015】106号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
二、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形成的固定资产
节能服务企业投资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应按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计提折旧,服务期短于税法认定的最低折旧年限的不需要调整。
三、特定用途固定资产
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或关键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或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确需要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和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折旧。
四、普适性的加速折旧
1、单价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可一次在税前扣除;
2、2019年新购置的单价不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在税前扣除;其中固定资产不包含房屋、建筑物。
五、注意事项
1、缩短折旧年限的,不得少于税法最低认可的折旧年限的60%;
2、重点行业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是当年新购置的,包含房屋、建筑物;也没有金额的限制;
3、税收上加速折旧、或一次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会计上仍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结合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定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4、税法加速折旧的优惠,不需要专门到税务局备案,汇算清缴时填写A105080表视同备案。
| 作者:盛老师(正保会计网校答疑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