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北交所按照投资基金项目的10%缴纳的保证金,应如何核算
我们是一个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给北交所按照投资基金项目的10%缴纳的保证金,应如何核算?
参考《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基协发〔2012〕9 号)规定,“存出保证金”科目核算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款项,包括日常存出保证金、远期存出保证金、权证存出保证金等,本科目可按保证金的类别以及存放单位或交易场所进行明细核算。
因此贵司给北交所缴纳的保证金应该通过“存出保证金”科目核算,存出保证金时,
借:存出保证金-北交所
贷:银行存款
收回保证金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