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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资产无发票,是否可据此计提折旧并在税前扣除

2015-03-03 15:41 来源:宁波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企业购入经法院拍卖的已倒闭企业的资产(土地、厂房及部分设备),出具法院拍卖公告及相关付款证据,但无相应购货发票,购入方是否可以据此计提折旧并在税前扣除?

  答:一般地,在拍卖合同中注明拍卖产生的税费由购入方负担,购入方通过门征开票方式能够取得购货发票的。因此企业购入经法院拍卖资产,须凭购货发票确认资产计税基础,按章税前扣除。

  发票已包含拍卖所产生的税费,故购入方不得重复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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