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企业除应设置损益类科目“所得税费用”和负债类科目“应交税费 应交所得税”这两个科目外,还需增加资产类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类科目“递延所得税负债”。
用通俗的话来讲,会计管“所得税费用”科目,税务管“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它们之间的差额就由“递延所得税”兄弟来替补。因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都是“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的“替身”,比如应交税费为100万,税务大叔说可以少交30万,无非就是用递延所得税负债(替身)从应交税金科目中抵减出来30万,反之,税务大嫂说要多交30万,无非就是用递延所得税资产(替身)先让应交税金增加出来30万。
二、计算项目
1.本期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事项(这里的纳税调整事项主要包括暂时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
2.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3.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说明:公式中的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不包含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交易的所得税影响)。
关于所得税会计的核算,关键应理解以下关系:"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期末金额 未来转回时的所得税税率;"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期末金额 未来转回时的所得税税率。
三、所得税会计核算的具体程序
所得税会计核算程序如下:
1.确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2.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3.确定暂时性差异,并用未来可税前列支金额分别确定资产、负债导致的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还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4.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额或转回额;
5.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额;
6.确定当期所得税费用。
四、账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实务举例
2011年12月30日,某公司以1000万元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机器,预计无残值。会计和税法规定按直线法计提折旧,会计折旧年限为4年,税法规定折旧年限为5年,该企业各年利润总额均为10 000 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2012年5月,该公司因生产污染被处以500 000元罚款;2013年6月,该公司获得国债利息收入400 000元。会计处理如下:
2012年末,会计折旧(按4年)=2 500 000(元),账面价值=10 000 000-2 500 000=7 500 000(元)。
2012年末,税法折旧(按5年)=2 000 000(元),计税基础=10 000 000-2 000 000=8 000 000(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00 000(元),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500 000*0.25=125 000(元)。
2012年,应纳税所得额=10 000 000+500 000(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00 000(罚款为永久性差异)=11 000 000(元);应纳所得税=11 000 000*0.25=2 750 0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2 625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 750 000
2013年末,账面价值=7 500 000-2 500 000=5 000 000(元)。
2013年末,计税基础=8 000 000-2 000 000=6 000 000(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 000 000(元),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1 000 000*0.25=250 000(元),本期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50 000-125 000=125 000(元)。
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10 000 000-400 000(国债收入为永久性差异)+500 000(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 0 100 000(元);应纳所得税=10 100 000*0.25=2 525 0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2 4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 000
贷:应交税费 应交所得税 2 525 000
另外应注意的是,递延所得税资产意味着企业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其应支付的部分,因而可用于抵减未来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企业预计在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那么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资产一样也应减记其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