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税政策推广至全国
3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将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的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税政策推广至全国。本通知规定的分期缴税政策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调整
3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3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自2015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分步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个人销售2年以上(含2年)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
3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明确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本通知自2015年3月31日起执行,财税〔2011〕12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