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通知出台的背景
为推进实收现代化建设进程,建立更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务总局地税综合征管软件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业务需求〉的通知》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为切实落实总局工作要求,从8月1日起,北京地税局全面取消综合申报,实行分税种明细申报,并开展税种登记工作。
二、纳税申报系统上的变化
(一)增加了税种登记功能
(二)取消了综合申报和综合无税申报。
三、纳税申报理念上的变化
(一)原来的理念
全部税种都为应申报税种。纳税人本期全部税种都无税的,进行综合的无税申报;纳税人本期各税税种存在有税的,对有税税种进行有税申报。
(二)现在的理念 申报时:第一步先确定本期应申报税种;第二步根据应申报税种,在相应税种申报模块,进行相关每个税种的有税或无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