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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填写其他应收款时,需要注明款项的来源和用途,以便进行跟踪和核对。

网校学员| 提问时间:05/25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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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多年税务师事务所经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擅长结合实务案例进行原理解释,让学员在案例中学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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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填写其他应收款时,需要注明款项的来源和用途,以便进行跟踪和核对。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了应收账款以外的其他债权,包括借出的款项、预付的款项、押金、暂付款等。

在填写其他应收款时,需要注明以下内容:
1.款项的来源:即款项的出处,如借款、预付、押金等。
2.款项的用途:即款项的去处,如购买材料、支付租金、抵扣应付账款等。
3.款项的金额:即款项的具体数额。
4.款项的日期:即款项的发生日期或收到日期。
5.款项的备注:即其他需要注明的相关事项。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跟踪和核对,以确保款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企业可以通过建立其他应收款台账、定期进行对账等方式进行跟踪和核对。
2023-05-25 21: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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