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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与固定资产摊销方法的区别是什么?

网校学员| 提问时间:05/28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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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一年过注会六科,网校奖学金获得者,拥有大型上市公司企业实操经验,擅长将会计等理论和实操的结合,主攻注会会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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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和固定资产摊销方法的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对象不同:低值易耗品是指价值较低、使用寿命短的固定资产,如文具、耗材等;固定资产是指价值较高、使用寿命较长的固定资产,如房屋、机器设备等。
2. 摊销期限不同: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期限一般在一个会计期间内完成,而固定资产的摊销期限一般在数年或数十年内完成。
3. 摊销方法不同:低值易耗品一般采用直接计入当期费用的方式进行摊销,即购买时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中,不需要进行摊销;而固定资产的摊销一般采用线性摊销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方法进行。
4. 记账处理不同:低值易耗品的购置一般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不需要进行资产确认和计提折旧;而固定资产需要进行资产确认,并按照摊销方法计提折旧,同时需要进行资产减值测试等处理。
2023-05-28 10: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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