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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计入信用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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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会计实务中,以下情况应当计入信用减值损失:
1. 减值资产已经发生违约、破产或者清算等情况,导致债权人无法收回全部应收账款的金额;
2. 减值资产所在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环境发生严重变化,导致减值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可预测性受到重大影响;
3. 减值资产所对应的客户信用状况出现恶化,导致债权人收回应收账款的风险增大;
4. 减值资产所在区域或者国家政治、经济、自然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减值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可预测性受到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计入信用减值损失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即在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持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下,也应当计提。同时,应当及时更新减值资产的信息,以便及时调整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金额。
1. 减值资产已经发生违约、破产或者清算等情况,导致债权人无法收回全部应收账款的金额;
2. 减值资产所在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环境发生严重变化,导致减值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可预测性受到重大影响;
3. 减值资产所对应的客户信用状况出现恶化,导致债权人收回应收账款的风险增大;
4. 减值资产所在区域或者国家政治、经济、自然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减值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可预测性受到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计入信用减值损失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即在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持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下,也应当计提。同时,应当及时更新减值资产的信息,以便及时调整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金额。
2023-06-06 13: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