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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会计处理新规中如何处理预付卡到期未使用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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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预付卡属于预付款项类金融资产,其到期未使用的余额应当按照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 预付卡到期未使用的余额可以退还给持卡人,此时应当将预付卡到期未使用的余额从预付款项类金融资产中扣减,并计入预付款项类金融负债中,同时计提预计负债。
2. 预付卡到期未使用的余额不能退还给持卡人,此时应当将预付卡到期未使用的余额从预付款项类金融资产中扣减,并计入其他应付款类负债中。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预付卡到期未使用的余额进行核实,并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预付卡到期未使用的余额可以退还给持卡人,此时应当将预付卡到期未使用的余额从预付款项类金融资产中扣减,并计入预付款项类金融负债中,同时计提预计负债。
2. 预付卡到期未使用的余额不能退还给持卡人,此时应当将预付卡到期未使用的余额从预付款项类金融资产中扣减,并计入其他应付款类负债中。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预付卡到期未使用的余额进行核实,并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023-06-13 18:3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