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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和现金收付制有什么区别?

网校学员| 提问时间:07/09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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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实务专家
已解答10213个问题
权责发生制和现金收付制是会计核算的两种基本方法。

权责发生制是指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只要产生了经济利益或责任,就应当记账,无论是否已经收到或支付现金。也就是说,权责发生制要求企业在记账时,以经济业务的发生时间为准,不以现金的收付为依据。

现金收付制是指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只有实际收到或支付现金时,才予以记账。也就是说,现金收付制要求企业在记账时,以现金的收付为依据,不以经济业务的发生时间为准。

两种制度的区别主要在于记账的依据不同。在权责发生制下,企业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实际发生时间记账,而不受现金的收付时间的限制;而在现金收付制下,企业只有在实际收到或支付现金时才能记账,因此可能会出现经济业务已经发生,但是现金尚未收到或支付的情况。

在实际应用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会计核算方法。一般来说,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采用现金收付制,而规模较大的企业则更适合采用权责发生制。
2023-07-09 09: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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