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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计入什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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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应当分别计入以下科目:
1. 收到的对价或者收益,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2. 转让无形资产所形成的差额,即转让价款与原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或“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科目,具体取决于转让价款与原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大小关系。如果转让价款大于原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则计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科目;如果转让价款小于原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则计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科目。
1. 收到的对价或者收益,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2. 转让无形资产所形成的差额,即转让价款与原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或“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科目,具体取决于转让价款与原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大小关系。如果转让价款大于原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则计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科目;如果转让价款小于原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则计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科目。
2023-08-05 18: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