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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押金和租金如何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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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押金和租金的会计处理如下:
1. 押金的会计处理:
(1)当押金收到时,应计入押金账户,同时应在负债方记入应交税费或其他相关负债。
(2)当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如果没有违约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退还押金,应在押金账户中扣除相应的金额,同时在负债方取消应交税费或其他相关负债。
2. 租金的会计处理:
(1)当租金收到时,应计入银行存款账户或现金账户,同时在应收账款中记入相应的金额。
(2)当租金到期未收到时,应在应收账款中记入相应的金额。
(3)当租金逾期未收到时,应在坏账准备中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总之,押金和租金的会计处理应根据具体合同约定和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1. 押金的会计处理:
(1)当押金收到时,应计入押金账户,同时应在负债方记入应交税费或其他相关负债。
(2)当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如果没有违约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退还押金,应在押金账户中扣除相应的金额,同时在负债方取消应交税费或其他相关负债。
2. 租金的会计处理:
(1)当租金收到时,应计入银行存款账户或现金账户,同时在应收账款中记入相应的金额。
(2)当租金到期未收到时,应在应收账款中记入相应的金额。
(3)当租金逾期未收到时,应在坏账准备中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总之,押金和租金的会计处理应根据具体合同约定和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2023-09-08 12: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