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土地增值税六项扣除中的哪些费用可以作为扣除项目?

网校学员| 提问时间:09/08 09:07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一年过注会六科,网校奖学金获得者,拥有大型上市公司企业实操经验,擅长将会计等理论和实操的结合,主攻注会会计答疑。
已解答9901个问题
土地增值税六项扣除是指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六种费用,具体包括:
1. 土地购置费用:指购置土地时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整理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2. 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直接费用:指建设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建筑材料费、施工费、设计费、监理费等。
3. 土地上附着物的直接费用:指在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花草等,因其附着于土地上而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修缮费、保养费、管理费等。
4.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费用: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为完成开发项目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项目管理费、营销费、策划费等。
5. 贷款利息支出: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开发房地产项目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支付的利息支出。
6. 其他直接费用:指与土地增值税纳税事项有关的其他直接费用,如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土地增值税咨询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费用必须是与土地增值有关的直接费用,且必须有相关的凭证和票据。同时,扣除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和申报。
2023-09-08 09:14:06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