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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总结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 提问时间:07/21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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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实务专家
已解答10106个问题

1.股权转让所得
上市公司
(1)非限售股
个人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限售股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20%
2.股息红利。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非限售股):

(1)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3)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2-07-21 08: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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