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项税抵扣 什么项目可以抵扣销项税,什么项目不可以抵扣
您指的是进项税额吗?
如果是符合条件的合法的扣税凭证,又是用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用途,是可以作为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
如果是不符合抵扣条件的,那么不可以作为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
进项税额的抵扣,主要考查两个方面,其一是取得的凭证是否合法,其二是用途是否合理,只有都满足的情况下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老师这边列举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
【总结】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改增”进程中的相关政策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所对应的进项税,具体包括: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上述4项所说的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3.特殊政策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
(1)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