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名胜古迹和宗教寺庙的办公用房需要交房产税吗?
不需要的,是免税的。
房产税的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上述单位所属的附属工厂、商店、招待所等不属于单位公务、业务的用房,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饮食部、茶社)所使用的房产以及出租的房产,应照章征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应照章征税。
5.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6.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7.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8.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
9.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10.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区,以及商业餐饮娱乐等非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