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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设计服务应计入的收入额怎么算

| 提问时间:07/31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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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会计师
已解答1423个问题

如果是计入综合所得的收入额,收入额=收入*(1-20%)

如果是预扣预缴的收入额,那得看收入是否超过4000元,不超过4000元的部分,扣800,超过4000元的部分扣20%

计入综合所得的时候: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即:
(1)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收入×(1-20%)
(2)稿酬所得的收入额=收入×(1-20%)×70%
如果是取得收入的时候需要预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额)

应预扣预缴的税额

每次收入≤4000元

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收入-800

(每次收入-800)×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

(每次收入-800)×70%

(每次收入-800)×70%×预扣率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每次收入-800

(每次收入-800)×预扣率

每次收入>4000元

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收入×(1-20%)

每次收入×(1-20%)×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

每次收入×(1-20%)×70%

每次收入×(1-20%)×70%×预扣率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每次收入×(1-20%)

每次收入×(1-20%)×预扣率

您注意区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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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31 17: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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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