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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设计服务应计入的收入额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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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如果是计入综合所得的收入额,收入额=收入*(1-20%)
如果是预扣预缴的收入额,那得看收入是否超过4000元,不超过4000元的部分,扣800,超过4000元的部分扣20%
计入综合所得的时候: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即:
(1)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收入×(1-20%)
(2)稿酬所得的收入额=收入×(1-20%)×70%
如果是取得收入的时候需要预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
您注意区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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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取得收入的时候需要预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额) | 应预扣预缴的税额 | ||
每次收入≤4000元 | 劳务报酬所得 | 每次收入-800 | (每次收入-800)×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
稿酬所得 | (每次收入-800)×70% | (每次收入-800)×70%×预扣率 |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每次收入-800 | (每次收入-800)×预扣率 | |
每次收入>4000元 | 劳务报酬所得 | 每次收入×(1-20%) | 每次收入×(1-20%)×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
稿酬所得 | 每次收入×(1-20%)×70% | 每次收入×(1-20%)×70%×预扣率 |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每次收入×(1-20%) | 每次收入×(1-20%)×预扣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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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31 17: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