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增所得额已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但已计入当期费用的业务招待费为什么是调整?
因为税法有相关的扣除标准: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对于不能税前扣除的部分,需要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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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题】(2021年)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服饰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5 000万元。
(2)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100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40万元。
(3)通过市体育局向体育事业捐款50万元,通过市民政局向目标脱贫地区捐款30万元用于扶贫,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卫生事业捐款8万元。
(4)缴纳增值税195万元,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合计19.5万元。
(5)按规定缴纳财产保险费90万元。
(6)利润总额560万元。
已知: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在计算甲公司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是( )。
A.100万元
B.35万元
C.60万元
D.25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限额1:100×60%=60(万元),限额2:5 000×5‰=25(万元)60万元>25万元,因此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25万元。
(2)在计算甲公司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是( )。
A.80万元
B.88万元
C.58万元
D.67.2万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30可以据实扣除),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企业当年发生以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限额:560×12%=67.2(万元),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发生额为58万元,58万元<67.2万元,因此可以税前扣除。因此甲公司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是30+58=88(万元)。
(3)在计算甲公司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各项中,不得扣除的是( )。
A.非广告性赞助支出40万元
B.按规定缴纳的财产保险费90万元
C.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合计19.5万元
D.缴纳的增值税195万元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A,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选项D,缴纳的增值税不得税前扣除。
(4)计算甲公司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560+(100×60%-5 000×5‰)+19.5=614.5万元
B.560+(100-5 000×5‰)+40+(50+30+8-560×12%)+195=890.8万元
C.560+(100-100×60%)+30-90=540万元
D.560+(100-5 000×5‰)+40=675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560[会计利润]+(100-5 000×5‰)[业务招待费]+40[非广告性赞助支出]=675(万元)。
这个题目中,由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1:100×60%=60(万元),限额2:5 000×5‰=25(万元)60万元>25万元,因此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25万元。
不能税前扣除的75万元是需要纳税调增,因此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60+75+40=6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