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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提供的服务不征增值税,不是在公众公益情况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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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看一下相关规定:
属于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范围:
1.单位或个体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个人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特殊情况:
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运输服务,属于用于公益事业,无需视同销售计税。
个人包括个体户和其他个人。个体户无偿提供服务需视同销售,但其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不用视同销售。
老师为您总结如下:【总结】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具体情形 | 提供(转让)方 | 接受(受让)方 | 是否视同销售 |
无偿提供服务 | 单位 | 单位或者个人 | √ |
个体工商户 | 单位或者个人 | √ | |
其他个人 | 单位或者个人 | × | |
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 单位 | 单位或者个人 | √ |
个体工商户 | 单位或者个人 | √ | |
其他个人 | 单位或者个人 | √ | |
√表示:需要视同销售 ×表示:不需要视同销售 |
2023-02-24 14: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