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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与经济补偿的区别?】赔偿金与经济补偿的区别 ?还有各自用途

| 提问时间:03/20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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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实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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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主体性质
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法定(非试用期、劳动者无过错、被动解除、需要)
违约金劳动者约定(过错)
(仅限服务期和竞业禁止)
赔偿金单位或劳动者法定
经济补偿是指按照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也称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023-03-20 1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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